在北京干活受了工伤,公司是江苏的,该怎么仲裁?


当在北京干活受了工伤,而公司是江苏的,申请仲裁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一、确定管辖的仲裁机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这种情况下,你既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也就是你实际工作的北京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司注册地江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申请仲裁的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需要当事人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呈交给选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身处外地实在不方便亲自办理的话,也可以选择委派代理人代为办理。仲裁申请书应当包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证明工伤事实的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 2. **等待受理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受理的决定,并向被申请人发送仲裁申请书副本。 3. **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十日)提交答辩书。 4. **开庭审理和调解**:仲裁庭将进行开庭审理和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等。 5. **作出裁决**:仲裁机构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注意事项** 要注意仲裁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当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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