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对方全责时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在上班路上遭遇车祸,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我申请工伤赔偿的话,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都包含哪些赔偿项目,金额大概怎么确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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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车祸中对方全责时,涉及到的工伤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明确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要理解工伤的概念。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当车祸对方全责时,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这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三方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在支付时可能会进行相应扣除。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如果造成了伤残,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也不同。比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此外,还有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 需要强调的是,在车祸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有些赔偿项目可能会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的竞合问题。例如,医疗费用一般不能重复获得赔偿,但其他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劳动者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具体的操作和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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