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没有证据该怎么赔偿?


当遇到工伤骨折却没有证据的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申请工伤赔偿,关键在于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如果没有证据,第一步就是要收集证据。比如,虽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收集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收集好劳动关系的证据后,你就可以准备去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即便你开始没有证据,在合理合法的程序下,也有机会争取到应有的工伤赔偿。一旦工伤认定成功,你就可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