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五级护理费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鉴定为工伤五级。现在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需要有人护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伤五级的护理费该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是由谁来支付这笔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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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五级护理费的赔偿是很多工伤职工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护理费的概念。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时所产生的费用。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能够得到必要的照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对于工伤五级的职工,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就可以享受相应的护理费待遇。具体来说,如果被鉴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那么护理费标准就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这里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由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一般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这个数据来计算并发放护理费。 关于护理费的支付主体,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这种情况下,护理费就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总之,工伤五级护理费的赔偿要先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护理等级,然后按照相应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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