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没有骨缝该如何处罚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去医院检查没有骨缝,但身体确实有损伤,影响到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我想知道这种工伤没有骨缝的情况,公司该怎么对我进行处罚赔偿,具体有哪些赔偿项目和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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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认定和赔偿中,“没有骨缝”一般可以理解为未出现骨折这类比较明显的骨损伤情况,但这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和相应的赔偿。首先,关于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不管是否有骨折,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是赔偿的问题。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医疗费用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因工伤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工伤导致职工身体功能受到一定影响,还可能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若被鉴定为有伤残等级,那么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则是针对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五至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所以,即使工伤没有骨缝,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依然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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