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构成伤残的工伤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去做了工伤认定,结果显示没有构成伤残等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得到哪些赔偿呢?是由单位赔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渠道?具体赔偿的标准又是怎么算的?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情况。
展开


如果工伤没有构成伤残,赔偿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就是因工伤去治疗产生的费用,像诊疗费、药费、住院费这些。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这笔费用就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这笔钱就得由用人单位来出。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的规定。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就是停工留薪期。在这个期间,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这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目的是保障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然后是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护理,这个护理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要是单位没有派人护理,那就得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接着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还有交通费,根据工伤职工实际的交通需要,由所在单位支付。 另外,如果有工伤康复的需求,产生的工伤康复费也会用于工伤后的身体康复治疗。要是需要配置辅助器具,还会涉及辅助器具费。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