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骨折该如何进行赔偿?


工伤没骨折的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认定。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法定情形的伤害。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操作机器不小心受伤;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伤等,都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程序,一般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及近亲属等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明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如果工伤没骨折且未达到伤残等级: - 医疗费用:用于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例如因工伤皮肤擦伤,治疗擦伤的费用可报销。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伤需要住院治疗的,在此期间产生的伙食补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住院期间每天有一定标准的餐食补贴。 - 护理费:如果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例如因工伤行动不便,需要请护工照顾的费用。 -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比如原本月工资5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单位仍应按5000元标准发放工资。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工伤没骨折但构成伤残的: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对应的工伤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可获得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职工可以获得这两项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总之,工伤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情和认定结果来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如在赔偿过程中产生纠纷,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