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后工资如何计算?
我之前受了工伤,经过治疗恢复后正常上班了。但最近工伤复发,又得休息治疗。我不太清楚这期间工资该怎么算,是和正常上班一样,还是有别的计算方式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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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后工资的计算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工资的构成通常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工伤职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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