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继续上班工资如何计算?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还没完全康复但已经回单位继续上班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工资该怎么算,是和以前一样,还是会有变化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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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继续上班,工资计算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工伤已经认定,并且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这里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正常工作时能获得的报酬,不会因为员工受伤还继续上班就改变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次,如果停工留薪期满后员工继续上班,工资按照正常出勤计算,也就是依据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方式支付,比如计时工资按实际工作时长计算,计件工资按完成的工作量计算等。要是员工工伤后工作能力受影响,单位安排了新岗位,工资就按照新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不过新岗位工资也得符合当地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等相关规定。 总之,法律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资计算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果劳动者对工资计算有疑问或者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先和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协商不成还能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这期间包含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的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的组织,其鉴定结果会影响工伤职工的待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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