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工资具体是怎么算的呢?


工伤工资的计算需要分不同阶段和情况来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 当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会进入停工留薪期。在这个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计算平均工资时,一般以工伤前12个月为基准;如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份计算;如仅工作了一个月甚至更短,那么就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额度来计发;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以参照同岗位其他员工的工资水平进行计算。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伤残评定后的工资计算**: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资计算**: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资按相关伤残待遇规定执行,比如伤残津贴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标准,实际计算时可能会有所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