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想了解一下工伤保险能给我哪些待遇,具体的标准是什么。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是怎么算的,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和额度限制,我心里好有个底,不知道有没有懂这方面的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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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时获得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它的目的在于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首先,医疗康复待遇。这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其次,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经过鉴定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享受不同标准的伤残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还有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最后,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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