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寓租赁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在探讨相寓租赁合同违约金具体数额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违约金的基本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通俗来讲,就是如果签合同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办事,就得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赔偿。
关于相寓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据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般情况下,相寓和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会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如果合同里明确写了违约要付多少钱,或者说明了违约金按照什么方式来计算,那么在一方违约时,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例如合同约定提前解约需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租金。
另一种情况,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 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需要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比如因为租户提前解约,相寓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去重新寻找新的租户,期间产生的空置损失、寻找新租户的费用等,都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
所以,要确定相寓租赁合同违约金具体是多少,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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