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租赁必须要签合同吗
我最近打算租个院子,做点小生意。现在和房东基本谈好了各项条件,但还没签合同。我有点纠结,不知道有没有必要非得签合同,就想问问,院子租赁是不是必须得签合同呀,不签会有啥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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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租赁并非绝对必须要签订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表明,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这说明在法律层面,不签书面合同也是允许的。 不过,《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如果您租赁院子的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就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和承租方都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只是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对于双方来说,都缺乏稳定的租赁关系保障。 对于出租方而言,合同明确了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重要条款,能确保按约定获取收益,在承租方违约时可依据合同追究责任。对于承租方来说,合同规定了使用租赁物的期限、范围等,保障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要是没有合同,一旦出现租金争议、院子损坏责任认定等纠纷,双方的口头约定在举证时会面临困难,权益就可能无法得到有效维护。 虽然在一些极短期、临时性且租赁关系简单的情况下,不签书面合同也可以,但这样存在较大风险。所以总体而言,院子租赁最好还是签订合同,以此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概念: 不定期租赁:指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关系,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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