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该如何签订?


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一般按以下步骤来: 首先是提出申请环节。场地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人要先凭借产权证明到辖区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房屋租赁登记表》《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等。并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同时提供相关材料。这一步是为了让租赁行为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受到规范管理。《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第一条第四项就提到要公开办理事项的流程等内容,其中就涵盖场地租赁相关流程 。 接着是材料审核。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要仔细阅读合同,也可以协商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增减。业务登记员会审核出租人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能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要是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还得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这个审核过程是为了确保双方都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条件,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具体拟定合同条款时,要明确以下重要内容:租赁场地部分,要写清甲方同意将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认甲方的场地使用权,还要明确场地面积、具体位置和范围、租赁期限等。租金及支付方式方面,要确定租金金额、支付周期(比如按月、按季等)、支付时间以及逾期支付的滞纳金等。使用及维修条款要规定乙方合理使用场地的义务,以及在租赁期内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如果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设施损坏需承担维修费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款要约定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以及需要提前通知对方的时间等。违约责任部分明确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比如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支付租金等情况的处理方式。争议解决条款确定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是协商还是诉讼,若诉讼要明确管辖法院。 最后,合同一般一式多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相关概念: 出租方:指拥有场地使用权并有权出租场地的一方。 承租方:指租赁场地并有权使用场地的一方。 租赁期限:指承租方租赁场地的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的期间。 租金:指承租方按照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 违约金:指违约方按照约定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