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网上买了个东西,收到后不太满意,想退货。听说有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我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回事,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不能退,退货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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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购买商品后即使没有质量问题,也可以在七天内要求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在实际操作中,“商品完好”一般是指商品本身、配件及附带的防伪标识、商标吊牌、使用说明书等齐全。比如购买的衣服,没有水洗、没有破损,吊牌还在,就可以认为商品完好。如果商品已经被使用且影响二次销售,可能就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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