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属于工伤吗
最近感觉工作压力特别大,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差。担心自己这样下去会不会患上抑郁症或者精神分裂症,想了解一下要是真得了这两种病,能不能算工伤啊?主要就是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这两种病在认定工伤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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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般情况下,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并不属于工伤。 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工伤。简单来说,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是患职业病的;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而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并不属于上述因工作直接导致的伤害,也不在职业病的范畴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原因较为复杂,涉及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因素,并非单纯由工作中的有毒有害因素直接引起。 不过,如果是因为工作环境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经专业机构鉴定,这些物质确实导致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比如精神分裂症等,并且符合职业病认定标准,那么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充分的证据支持。总之,一般情况下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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