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临时工是否算工伤?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退休后又找了份临时工的工作。工作时不小心受了伤,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我不太清楚退休临时工在工伤认定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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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退休临时工是否算工伤,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很重要。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与工作有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而退休人员,指的是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临时工,通常是指短期、临时性在单位工作的人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般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一种比较稳定、长期的雇佣关系,单位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等。对于退休临时工而言,因为退休人员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同,它更像是一种临时性的合作关系,双方按照约定完成工作,获取报酬。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退休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就没有保障了。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如果退休临时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雇主也就是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比如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退休临时工受伤,用人单位要进行赔偿;如果退休临时工自己也有一定过错,也会相应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所以,退休临时工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在工作中受伤后,可以依据劳务关系和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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