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倒闭该怎么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好像经营不下去了,听说可能会破产或者倒闭。我在这工作好几年了,就想知道如果真到那一步,公司会怎么给我们员工赔偿呢?还有对其他债权人又会怎么赔偿?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懂法律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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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倒闭在法律上是有不同含义的,但通常人们会把它们相提并论。下面为你分别说明破产和倒闭情况下的赔偿问题。 首先是破产,它是一种法律程序。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普通破产债权。 对于倒闭,这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通常指企业停止经营。如果企业是因资不抵债等原因倒闭,一般也会按照类似破产的程序来处理债务。在清算过程中,也是先支付清算费用等必要支出,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对各类债权进行清偿。对于员工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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