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职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我老公在职期间突然去世了,家里一下没了顶梁柱,经济上很困难。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在职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哪些费用呢?这些费用该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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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死亡后,家属通常可以领取以下几类费用。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它是为了帮助家属处理职工后事而设立的一笔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通俗来讲,就是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每个月平均工资乘以6,这个金额就是家属能拿到的丧葬补助金。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给予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生活费用。标准为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生前月工资是5000元,他的配偶每月能领取5000×40% = 2000元。 还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例如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万×20 = 80万元。 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应发给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如有些地方丧葬补助费是职工所在企业2个月的平均工资,一次性救济金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9 - 12个月本人工资。家属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或企业咨询具体的标准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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