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之间房产过户采用哪种方式好?
我和姐姐有一套房产要过户,不知道用哪种方式比较好。我们既想考虑费用成本,又希望手续别太复杂。不太清楚赠与、买卖、继承等这些过户方式哪个更适合我们姐妹之间的情况,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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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之间房产过户常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赠与过户、买卖过户和继承过户,以下为您详细分析每种方式的特点及法律依据。 赠与过户是指一方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送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过户时,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一般来说,契税为房屋评估价的3%。不过,办理赠与过户需办理赠与公证,这会产生一定的公证费用。而且,如果受赠人日后再转让该房产,可能要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过户就是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进行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买卖过户涉及的税费种类较多,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但如果房屋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房产证满两年或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等,可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从手续办理上,和普通房屋买卖一样,需要签订合同、办理网签、资金监管等手续。 继承过户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但在姐妹之间,一般不存在自然的继承关系,除非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过户通常不需要缴纳契税,但可能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有公证费用。 如果姐妹之间过户房产,短期内不打算再次转让,赠与过户可能是个选择,手续相对简单;如果房产满足税费减免条件,买卖过户可能在费用上更划算;而继承过户通常不适合这种情况,除非有特殊遗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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