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板拖欠一千块钱工资不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到了发工资的日子,老板却没发工资,至今已经拖欠一千块钱了。我心里很着急,这钱对我挺重要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能把这一千块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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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老板拖欠一千块钱工资不发,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和老板沟通协商,直接向老板提出支付工资的要求。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负面影响,可能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要是双方达成一致,最好签订和解协议,不过要注意,这个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能比较中立地帮助双方化解矛盾,也能减少双方后续打官司等麻烦。要是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议同样没有强制执行力。 再者,还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据相关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另外,申请劳动仲裁也是可行的办法。在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经协商仍无效时,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仲裁开庭前会安排调解,此时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般来说,因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引发的争议,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裁终局的。 最后,如果有老板出具的欠条,还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而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指出,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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