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正房产证给一方后另一方还有权卖房吗?

我和伴侣一起有套房子,房产证上是两人名字。现在打算把房产证公证给对方,可我有点担心,公证后我是不是就不能卖这套房子了呢?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公证房产证给一方后,另一方到底还有没有卖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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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公证房产证给一方”的含义。这通常指的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房屋的产权确定或转移给其中一方。这里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如果公证是办理了产权的转移登记,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从双方变更为了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全归属于公证后的一方,另一方不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没有所有权的另一方自然是无权卖房的。因为卖房是对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处分行为,只有所有权人才能合法地进行。 如果只是进行了公证,但并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房屋仍然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使有公证表明房屋归一方所有,在对外效力上,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以登记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共有的房屋,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如果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同时,如果购买方是善意的,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购买方可能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原所有权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无论是进行公证还是产权转移,都应该谨慎处理,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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