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产公证给女儿后,女儿可以卖房吗?
我爸妈把他们名下的房产公证给我了,我现在因为一些资金需求,想把这套房子卖了。但我不太确定在这种公证的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卖房。想问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把这套公证给我的房子卖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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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公证的含义。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父母将房产公证给女儿这个情境中,一般意味着父母通过公证的方式对房产的处分意愿等进行了确认。 从法律上来说,仅仅进行房产公证并不直接等同于完成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 如果父母只是将房产进行了公证给女儿,而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该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父母,女儿此时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不能擅自卖房。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可能因为没有处分权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然而,如果父母不仅进行了房产公证,还按照法律规定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登记到女儿名下,那么此时女儿就成为了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女儿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是完全可以依法卖房的。 所以,女儿是否可以卖房,关键在于是否完成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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