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症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


焦虑症本身不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主要是用于解决劳动争议,像工资发放问题、社会保险缴纳争议、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等方面的纠纷。 然而,如果焦虑症与工作存在关联,并且对劳动关系产生了影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据此申请劳动仲裁的。例如,因为工作压力过大、工作环境不良等工作相关因素导致患上焦虑症,进而影响到正常工作,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相关的程序和要求。首先,申请人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明确列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如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等;还要清晰地写明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要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劳动者因焦虑症而无法胜任指定工作,经培训或调换相关岗位后仍然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用人单位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遵循预先告知的原则,即应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劳动者本人,或是在提前通知的基础上另行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额外补偿,同时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