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已经完成了工伤鉴定。现在想知道,我能不能自己去申请工伤赔偿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和流程,担心自己操作不好,想了解一下这方面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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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自己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 首先,要明白工伤赔偿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应获得的补偿。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让职工在受伤后能得到相应的救治和生活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先完成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在完成这些程序后,工伤职工需携带相关文件材料前往办理。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个人身份证明等。 申请流程方面,办理机构通常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如果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要是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同样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若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 ,并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不过,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部分地区可能对于某些材料有特殊要求,有的材料可能需要单位盖章,像工伤待遇审核表等,如果没有单位盖章可能申请不下来。所以,在申请前最好先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清楚具体要求。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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