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没用真名字能否进行仲裁?
我上班时没用自己的真实名字,现在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想通过仲裁解决问题,可又担心因为没用真名不能仲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申请仲裁呀,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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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时没用真名字的情况下,能否进行仲裁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劳动纠纷里,劳动仲裁就是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争议的途径。 从法律规定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在上班时没用真名字,但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那么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因为仲裁的核心是判断是否存在劳动争议以及劳动关系是否成立,而不是单纯依据名字。即便名字有误,只要能通过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劳动关系,仲裁机构依然会受理。 然而,如果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仅仅凭借错误的名字去申请仲裁,很可能会面临不被受理的情况。因为没有足够证据,仲裁机构难以认定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纠纷。所以,当你准备申请仲裁时,要尽可能收集多方面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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