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明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没有证明(证据)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但需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首先,要明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途径。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方面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然而,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时,是依据证据来判断是非曲直的,所以证据至关重要。 如果目前没有证据,当事人需要主动去调查收集能证明双方主体资格和能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这些可以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能显示你与单位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考勤记录可以反映你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此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这些证据由用人单位掌管,单位有义务提供,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当事人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详细列明申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业、住址以及工作单位等)、被申诉人的具体情况、申诉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在立案时,申请人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只要当事人的争议属于上述劳动仲裁的范畴,就可以依法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