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用假名字上班是否能申请仲裁?
我之前上班用了假名字,现在和公司有劳动纠纷,想申请劳动仲裁,又担心因为用了假名字不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申请仲裁,申请了会不会因为名字的问题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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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员工用假名字上班能否申请仲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上述这些劳动争议,是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的。 然而,员工使用假名字上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从法律关系的确认角度来看,真实身份的明确是确定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关键。虽然使用假名字可能会给仲裁程序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并不绝对导致不能仲裁。如果员工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即便名字是假的,依然可以通过这些证据来确认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 不过,使用假名字上班这种行为本身可能会涉及一些法律风险。如果这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员工的责任。而且在仲裁过程中,使用假名字可能会影响仲裁机构对员工陈述真实性的判断,也可能会在证据采信等方面带来一些麻烦。但只要员工有合理的解释,并且能够证明劳动争议的事实存在,依然可以申请仲裁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员工用假名字上班是有可能申请仲裁的,但过程可能会比正常情况复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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