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公司的分公司上班,公司说要和我签劳动合同,但我听说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点担心合同的有效性。我想了解下,分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呢?这样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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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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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关于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看。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分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就获得了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用人资格,在法律上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也并非绝对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在得到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后,分公司同样能够与劳动者订立合同,不过此时合同的法律责任最终还是由总公司承担。 从实际意义来讲,允许有相应资格的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方便企业的经营管理。分公司在当地开展业务,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可以更灵活地处理用人事务,提高效率。而且,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样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只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保障。所以,劳动者在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审查分公司是否有相应资格或者委托授权,以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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