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个人的公积金买房是否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我和我朋友打算一起用公积金买房,他出钱多些,想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自己权益问题,但又不太懂法律。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用两个人公积金买房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这样做对我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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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用两个人的公积金买房是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公积金贷款的使用和房屋产权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里的重点在于申请人有资格使用公积金来帮助支付购房款项。 而房屋产权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以登记为准,写谁的名字,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就归谁。 如果用两个人的公积金买房却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对于未登记名字的一方来说,虽然使用了公积金参与还款,但在法律上并不拥有房屋的产权。不过,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各自对房屋的出资、权益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房屋的归属、将来的处分等问题,以保障未登记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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