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时,子女能否继承房子?
我家有套房子是父母名下的,现在父母都还健在,但我有点担心以后房子的事。想知道在父母在世的情况下,我能不能继承这套房子呢?是有什么条件或者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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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在父母在世时,并不发生法律意义上的继承。不过,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给予子女。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父母与子女可以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房子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子女了。此外,父母还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去世后的房产作出安排。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只要符合相应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就是有效的。当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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