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户口不在农村是否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我父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有宅基地。但我的户口已经迁到城市了,现在想了解下,以后父母不在了,我作为子女能不能继承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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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概念区别。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自己出资建造的,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这是因为房屋属于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利继承。 对于宅基地本身,虽然子女户口不在农村,但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在继承了房屋之后,子女实际上也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不过,这里的使用是基于房屋的存在,如果房屋自然坍塌或者被鉴定为危房后子女没有进行修缮,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 同时,子女对继承的房屋只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加固,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翻建、重建。因为子女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没有申请新的宅基地的资格,大规模的建设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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