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项附加扣税可以选择多个吗?

我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有好几个项目都符合条件,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我不太清楚能不能同时选多个项目进行扣除,这样会不会违反规定?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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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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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税是可以选择多个的。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减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扣除一些特定的支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减轻个人税负。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我国目前规定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扣除项目是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多项选择的。 不过,也有一些具体的限制和规定。比如,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这两项,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二选一。再如,大病医疗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并且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对于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项目,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同时进行扣除。例如,纳税人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同时又需要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那么就可以同时申报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总之,只要符合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多个项目进行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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