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交养老保险可以主张损失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好几年了,公司一直没给我交养老保险。现在我担心以后养老没保障,想让公司赔偿这方面的损失,可又不确定合不合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用人单位没交养老保险,我能主张损失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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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用人单位未交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主张损失之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养老保险的概念。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是其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养老保险缴纳方面的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劳动者在退休后无法享受应有的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是可以主张损失赔偿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具体来说,劳动者需要证明用人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实,以及因为这种未缴纳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比如,劳动者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在确定损失赔偿数额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一般情况下,赔偿数额会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计算,以弥补劳动者因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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