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房产能由一个人做抵押登记吗?
我和朋友按份共有一套房产,我占比60%,他占比40%。最近我想拿这套房子去做抵押登记贷款,不知道自己一个人能不能办理。我不太清楚按份共有的房产在抵押登记方面的规定,所以想问问能不能我一个人去做抵押登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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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房产指的是两个或以上的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同一房产享有所有权。就比如,A和B按份共有一套房子,A占70%的份额,B占30%的份额。那么,按份共有房产能否由一个人做抵押登记,这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要对按份共有的房产进行抵押登记这种处分行为,正常情况下需要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如果某个按份共有人的份额达到了三分之二以上,并且没有其他特殊约定,那么他一个人是可以去办理抵押登记的。例如,张三、李四、王五按份共有一套房产,张三占70%的份额,李四和王五各占15%。此时张三若想办理抵押登记,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他一个人就可以去办理。 但如果按份共有人的份额未达到三分之二,就不能擅自去办理抵押登记。比如甲、乙按份共有房产,甲占40%,乙占60%,甲若未经乙同意去办理抵押登记,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权处分。 此外,如果共有人之间有关于抵押登记的特殊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例如共有人约定,无论份额多少,抵押登记必须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那就得遵守这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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