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在试用期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刚进一家公司在试用期,最近听到一些传言说公司可能会随时把试用期员工辞退。我有点担心自己也遇到这种情况,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讲,公司在试用期真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是有什么具体条件和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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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试用期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着明确的限制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首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这里强调“被证明”,也就是说公司得有证据来支撑,比如招聘时明确的录用标准,而员工没有达到。其次,要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像经常无故旷工、违反保密规定等,公司也能解除。再者,若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例如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巨大经济损失,公司同样可以解除。另外,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还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有: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并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意味着公司不能毫无缘由地辞退试用期员工。总之,公司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且要履行相应的告知等义务,并非可以随意为之。 相关概念: 录用条件: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提出的,对拟招聘人员的学历、技能、工作经验、品德等各方面的要求。 重大损害:通常是指给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经济利益等方面造成的较为严重的损失,具体衡量标准可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等因素,在规章制度中合理确定。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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