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厂可以不走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关系吗?
我们公司要关厂了,说要和我们解除劳动关系,但没提代通知金的事。我不太懂,想问问公司这样直接解除,不支付代通知金合不合法?我在这公司干了挺久,要是他们不给,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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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关厂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给你解释一下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就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突然失去工作时,有一定的时间和资金去寻找新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关厂通常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如果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劳动者本人,那么就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但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要是公司关厂不提前通知也不支付代通知金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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