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欠债法院是否能赶租客?
我租了房子,签了合同还没到期,最近才知道房东欠了债。听说法院可能会介入,我特别担心自己会被赶出去,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有没有权力把我从租的房子里赶走,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讨论法院是否能因为房东欠债而赶走租客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和“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简单来说,就是房子换了主人,租客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该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另外,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如果房东在将房子出租之前就已经把房子抵押给了债权人,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才出租给租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反过来,如果抵押在前,租赁在后,那么当法院为了实现债权人的抵押权而处置该房屋时,租客的租赁权就不能对抗抵押权,法院有可能会要求租客搬离。 所以,如果租客的租赁关系成立在先,并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通常不能因为房东欠债就赶走租客。但如果租赁关系成立在后,且存在有效的抵押权等情况,法院是有可能根据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要求租客搬离的。租客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了解自己租赁权的相关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