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
我签了拆迁安置协议书后,发现协议里有些条款不太合理,比如安置房的位置和面积跟当初谈的有点出入。我想知道,已经签好的拆迁安置协议书还能不能变更呢?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走什么流程?
展开


拆迁安置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拆迁安置协议书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就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在签订后通常具有稳定性,但如果出现特定情况,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经过友好协商,双方都同意对拆迁安置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变更,那么就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来变更原协议。这种基于双方自愿协商的变更是比较常见的情况。 另外,如果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情形,也可能导致协议变更。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里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等。如果因为这类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原协议中的一些条款无法履行,那么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协议。还有,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比如拆迁方故意隐瞒安置房的真实情况,导致被拆迁方在错误认识下签订了协议,被拆迁方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变更协议。 不过,无论是哪种变更方式,都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果是协商变更,要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果是通过法律途径变更,要及时收集和整理能证明变更事由的证据,如相关文件、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