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先拆迁后安置?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拆迁方说先把房子拆了,之后再给我们安置新的住处。我有点担心,拆了房之后万一安置出问题,我们没地方住怎么办。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能不能先拆迁后安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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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一般是不可以先拆迁后安置的。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则叫做‘先补偿、后搬迁’。这一原则是为了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被拆迁人在未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就失去居住场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也就是说,拆迁方必须先按照规定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包括提供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房屋等方式。只有在被拆迁人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之后,才需要按照协议或者决定的要求进行搬迁。如果拆迁方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未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和安置的情况下就进行拆迁,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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