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执行人的房产租出去了是否还能执行?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子,对方是被执行人,他名下有套房产已经租给别人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法院还能不能执行这套房子啊?我担心租约影响我的权益实现,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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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即便被执行人的房产已经租出去,通常也是可以执行的。不过,具体执行情况会因不同情形而有所差异。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这个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当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时,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依然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如果租赁关系在法院查封之前就已经合法存在,那么法院在执行拍卖该房产后,新的产权人需要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然而,如果租赁关系是在法院查封之后才建立的,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也就是说,法院在执行时可以不考虑后面建立的租赁关系,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搬离房屋,以便完成房产的执行程序。 另外,若存在被执行人与承租人恶意串通,以虚假租赁来阻碍执行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该租赁关系无效。此时,法院同样可以不受该虚假租赁关系的影响,顺利执行该房产。这种情况下,恶意的承租人还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被执行人的房产租出去并不必然阻碍执行,关键在于租赁关系的成立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恶意情形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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