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能否提起诉讼?
我在一场官司里,对方提供了执行担保。但我担心这个担保不靠谱,想知道能不能就执行担保的事儿去法院起诉。要是能起诉,该怎么操作;要是不能,又是什么原因。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展开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找个办法保证以后会履行义务,让法院先缓缓执行。 关于执行担保能否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单纯针对执行担保本身通常不能直接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同意意见,也可以由执行人员将其同意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申请执行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当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不过,如果在执行担保过程中出现了新的争议,比如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损失,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程序来解决。如果这些程序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另行起诉时,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程序,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