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未参保但保险机构也要理赔的保险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给我们买保险。最近听说就算没参保,有的保险机构也得理赔,我就挺好奇的。想知道到底有没有这种情况,要是真有,对我们这种没参保的人有啥实际保障,具体是怎么规定和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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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确实存在未参保但保险机构也要理赔的保险情况,以工伤保险为例来说明。 首先,简单解释一下工伤保险,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本来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进行工伤赔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能力支付工伤赔偿,这时就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来代替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工伤保险待遇后,会再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例如,小李在一家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的工厂工作时受伤,工厂无力支付赔偿费用,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就会先支付小李的工伤待遇,之后再向工厂追讨这笔费用。 这一规定是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让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参保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法律对未依法参保的用人单位也有处罚措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总之,虽然存在未参保保险机构也理赔的情况,但这并不是鼓励用人单位不参保,用人单位还是应依法为职工参保,以保障职工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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