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把房产过户给女婿,女婿离婚后老丈人能要回房产吗?
我老丈人之前把他的一套房产过户给我了,现在我和我老婆准备离婚,我老丈人说要把这房子要回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他这种情况能要回房子吗?我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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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老丈人将房产过户给女婿后,在女婿离婚时老丈人能否要回房产,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要明确这里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法律概念——赠与。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当老丈人把房产过户给女婿时,一般可以看作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情况一,如果老丈人在过户房产时,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只归女婿一方所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婿离婚了,老丈人也不能直接要回房产。因为这时候房产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情况二,如果老丈人在过户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女婿个人的,并且有书面协议等证据来证明。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女婿的个人财产。在女婿离婚时,老丈人通常也不能随意要回。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女婿存在上述这些法定情形,老丈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并要回房产。 所以,老丈人能否要回过户给女婿的房产,关键在于赠与是否有明确约定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的撤销赠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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