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放在劳动局自己能取出来吗?
我之前把档案存到劳动局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比如要去新单位入职需要调档案,或者想自己保管档案。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知道我能不能自己去劳动局把档案取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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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以及相关信息的重要文件,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和保密性要求。一般来说,个人是不能直接从劳动局取出档案的。 从法律和管理规定层面来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档案管理遵循安全、保密、真实、完整、便于利用的原则。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劳动局作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对于档案的调出有严格的流程和规定。 档案的传递有着专门的渠道。通常是通过机要交通或者专人送取,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这是为了防止档案在传递过程中出现篡改、丢失等情况,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果个人有取出档案的需求,一般是因为有了新的档案接收单位。这种情况下,需要由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调档函是接收单位同意接收档案的一种书面证明。只有凭借合法有效的调档函,劳动局才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档案转移到接收单位。 所以,个人不能自行从劳动局取出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调档函等方式来完成档案的转移。这样既能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也符合档案管理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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