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留下的房子,本人户口不在村里能拿到拆迁补偿吗?

我从小就跟着父母到城里生活,后来户口也迁出去了。现在父母都不在了,他们在村里留下了一套房子。最近听说村里要拆迁,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户口不在村里的情况,能不能拿到房子的拆迁补偿啊?主要想了解下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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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的是,户口不在村里,是能够拿到关于父母留下房子的部分拆迁补偿的。 拆迁补偿,简单来说,就是拆迁人按照相关规定,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对于您这种情况,如果没有在村里居住,可能不涉及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但是,父母留下的房子,子女是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的。按照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私人财产,子女继承后就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所以,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拆迁方应当予以支付。 关于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确定,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要是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还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村里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且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所以,在拆迁过程中,您不能获得土地方面的补偿,比如土地补偿费等。但房屋作为您继承的私人财产,其价值补偿是可以拿到的。 相关概念: 拆迁补偿: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规定给予的补偿。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用于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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