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公司一年后还能去开离职证明吗?
我一年前从公司离职了,当时没开离职证明。现在新单位要求提供,不知道都过去一年了,原公司还会不会给我开离职证明,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权利让原公司给我开这个证明呢?
展开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即使你已经离开公司一年,你仍然有权要求原公司为你开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它是对劳动者曾经在该单位工作的一种确认,对劳动者在后续求职、办理社保转移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里强调了用人单位有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对劳动者提出开具申请的时间作出限制。也就是说,无论你离职多久,只要你有需求,都可以向原公司提出开具离职证明的要求。 如果原公司拒绝为你开具离职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原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若因为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导致你无法顺利入职新单位而产生经济损失等,你还可以要求原公司进行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