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时继承人能否共同上产证?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几个子女作为继承人想把房子登记到大家名下,一起拥有产权。但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能不能这样操作,房屋登记的时候,继承人是不是可以共同上产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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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登记中,继承人是可以共同上产证的。这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共有”。共有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继承房产的情形下,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一套房屋,就形成了房屋的共有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在继承房产时,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每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那么一般情况下,各继承人对房屋形成共同共有关系。各继承人都有权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过,在处分共有房屋时,一般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可能会导致该处分行为无效。 继承人共同上产证的具体操作流程,通常是先办理继承公证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确定继承份额,然后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时,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提交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明、遗嘱(如果有)、死亡证明、房产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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