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离婚房子能够进行分割吗
我和配偶在武汉生活,现在考虑离婚,我们有一套房子。不清楚在武汉这边的法律规定下,这房子到底能不能分割,想了解具体是怎么个分法,是平均分配还是会考虑很多其他因素,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展开


在武汉离婚时,房子是否可以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产是在双方没有婚姻关系之前购买,并且买受人支付了全部款项,那么这个房产属于买受方单身期间的个人私有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那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归买房的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 其次,如果房产是在双方结婚后购买的,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理论上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平均分配。例如夫妻婚后一起出资买了一套房,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是一人一半 。这是依据《民法典》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 然后,如果房子是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他们子女的名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这笔出资是对自己孩子单方面的赠予行为,那么这个房产就应该被视为该方的私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像房改房这类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赠予行为: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