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口头辞退,我不想回去可以要求企业赔偿吗
公司口头说把我辞退了,我心里挺不舒服的,也不想再回去上班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企业给我赔偿啊?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就想弄明白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要是能赔的话,具体怎么个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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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口头辞退员工,员工不想回去工作,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要求企业赔偿的。首先要明确,在劳动用工领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规定,用人单位若要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需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发出通知,并且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提前通知期限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仅仅口头辞退员工,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雇。 要是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不过,并非所有口头辞退都能获得赔偿。如果企业有合理理由,并且能证明已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可能不需要赔偿。比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况。 当遇到企业口头辞退的情况,员工首先可以要求企业出具书面辞退通知,明确辞退原因和时间等信息。若企业拒绝,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与企业负责人关于辞退事宜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然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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